为医药企业提供
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和结合企业需求的解决方案
政策要求
国家药监局在2018年10月31日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药监药管〔2018〕35号),就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提出明确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三个鼓励”与一个“不得强制”:不强制指定专门的追溯服务企业,鼓励信息技术建立追 溯体系、鼓励 第三方服务、鼓励行业协会搭建平台。
行业痛点
政策落地
针对产品的生产过程,流通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管,做到生产过程可追溯,产品流通可追溯,责任可追究

渠道监管
随着“两票制”的实施,对渠道的管控更加严苛,企业在渠道端的管控追溯需要更符合企业渠道的系统,从企业端、商业公司端、销售公司端、终端医院、药店建立符合企业渠道模式的追溯系统来帮助企业完成渠道管控
信息收集
企业没有渠道收集终端医院、药店和消费者的信息反馈,对用药的规范,用药的过程和效果没有办法有直观的数据呈现
解决方案
1 赋码
通过一物一码对每个产品建立独一无二的身份证,可通过贴标、激光打码、油墨喷码等多种方式,完成唯一标识的建立。
2 防窜
利用二维码精准掌握产品从工厂-总经销商-二级经销商-三级经销商-终端用户的实时流向,加强了产品在流通领域的管理。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可及时冻结召回,避免扩大危害。
3 扫码监管
通过一物一码完成包装关联,在发货时关联对应的经销商,一级经销商往下再关联二级经销商,以此类推,完成全渠道链的管理;再通过市场稽查和终端用户扫码对比发货地址,完成渠道窜货数据的自动比对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