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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4
一物一码”,简单的来说就是企业、商家通过获取一个独一无二的,能在0.5cm×0.5cm印刷面积下快速读取的“微型码”,将其印在商品上。消费者可以通过扫码对相关商品“追根溯源”,还可以跳转相关商家小程序、公众号、定制相关服务。
最近,与线下药店合作推行24小时送药服务的医药新零售模式再次成为行业和投资界关注的热点,说到医药新零售就不得不提叮当快药。早在2015年就布局医药新零售的叮当快药,眼下正在快马加鞭奔向新零售深处,以自营药房自建配送及专职药师提供专业用药服务,并将实现医、诊、药及慢病管理等极致健康服务。
在“互联网+”的时代,纵观各大新闻消息,但凡是关于各大企业有什么新的举措出台,或者有什么新的战略布局宣布,都会与“互联网+”有所关联。不论是什么行业什么产品,只要贴上“互联网+”,加上互联网思维的标签,就顿时显得高端大气起来。 甚至,很多人认为,这简直具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近日刚刚结束征求意见。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共14章146条,较2002年6月1日原国家药品监管局发布实施的《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试行)》)增加了4章89条。此次《征求意见稿》贯穿高标准、严要求的思路,兼顾当前生产技术水平。
疫苗事件震荡了整个药品监管领域,在举国哗然的舆论落幕后,业内人将解决方案锁定在追溯体系上。 8月22日,一则关于《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出现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网上。全流程的药品追溯体系再次被提上日程。
立信创源药品二维码防伪追溯解决方案通过追溯平台赋予每一个产品唯一身份二维码标识码,从产品的投料生产、出入库、运输、渠道等环节进行有效追踪,让企业通过防伪追溯系统实现药品二维码防伪追溯营销方案追溯、防窜货、防伪、广告宣传等应用。
近日,为进一步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的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于2022年基本完成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全覆盖,药品追溯信息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不少于药品失效期满五年。《意见》不适用中药材、中药饮片、原料药和特殊包装制剂生产经营企业。
8月2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意见》表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包括持有药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承担药品追溯系统建设的主要责任,持有人可以自建药品追溯系统,也可以采用第三方技术机构的服务。《意见》要求,药品追溯数据的所有权为“谁产生、谁所有”,为确保药品追溯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宜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备份,并确保备份信息与原始信息一致。